湖北工程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占地1748亩,坐落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距武汉市区50公里,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汉口站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校学科门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类,学科专业体系完善,迄今已有77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秉承“严以治学,诚以立身”的校训,2016年,学校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入选“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据“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最新发布2019“中国最好大学排名”,我校位居313位。在2014-2018年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我校在全国1200多所本科高校中排名第294位。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批“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申报,教育部备案,以下20个专业2023年面向社会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计划数 |
社会工作 | 030302 | 法学 | 二年 | 10 |
思想政治教育 | 030503 | 法学 | 二年 | 10 |
体育教育 | 040201 | 教育学 | 二年 | 10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文学 | 二年 | 10 |
英语 | 050201 | 文学 | 二年 | 1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070101 | 理学 | 二年 | 10 |
应用心理学 | 071102 | 理学 | 二年 | 1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工学 | 二年 | 10 |
材料化学 | 080403 | 工学 | 二年 | 10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1 | 工学 | 二年 | 10 |
软件工程 | 080902 | 工学 | 二年 | 10 |
土木工程 | 081001 | 工学 | 二年 | 1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081003 | 工学 | 二年 | 10 |
建筑学 | 082801 | 工学 | 二年 | 10 |
城乡规划 | 082802 | 工学 | 二年 | 10 |
药学 | 100701 | 理学 | 二年 | 10 |
电子商务 | 120801 | 管理学 | 二年 | 10 |
音乐学 | 130202 | 艺术学 | 二年 | 10 |
美术学 | 130401 | 艺术学 | 二年 | 10 |
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二年 | 10 |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学生须于2023年8月17日前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hbeuzjc@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姓名-专业名称-手机”,例如“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法学-张三-13876543210”。
申请材料包括:
(1)湖北工程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必须同时发送word版及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生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6)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各类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或其它可以证明个人学习经历、学习成绩、学习能力的材料等等。)
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与考核费。
四、招生录取
1.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费、住宿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